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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肯曾签霸王条款 史上仅6人做到詹皇都不够格

[摘要]NBA有一个只有大碗才配拥有的条款,到目前签订这项条款的球员只有邓肯、科比、加内特、诺天王、韦德和安东尼,这是一项怎么样的条款呢?本期《你懂球吗?》为你揭秘。

文/嘟嘟

在每年夏天,我们几乎都能够听说某某球队给某某球员开出顶薪的新闻,但是,又有几名球员能够将自己的职业生涯完全捏在自己的手中。就算是奥拉朱旺,尤因这样曾经的联盟顶级球员,到了职业生涯的晚期也落得一个被贱卖的下场。

尤其是如今随着联盟商业化的进程,NBA本身已经越来越多的像是一桩生意,而不是一项单纯的体育运动。在巨大的利益推动下,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放弃的,什么曾经的信仰,亲密的战友,母队的忠诚,到最后都可能会变得一文不值。像邓肯这样能够19年待在一支球队的超级巨星,恐怕在未来的联盟中只会越来越少。

不管是杜兰特离开雷霆加盟勇士,还是詹姆斯骑士签订的1+1合同,从他们个人的角度来看都无可厚非。为了能够拿到总冠军,为了能够签下更大的合同,这是每个人都可能做出的选择。但是作为一个看客,却觉得这样的篮球少了一些人情味儿。而热火对韦德合同金额的一再压低,导致热火队魂的愤然离队,更是让所有球迷看清楚了资本家的本质。

NBA,本来就是一桩生意。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哪怕是一桩生意,也会有特例的产生。在2016年2月26日ESPN曾经曝光,波士顿凯尔特人想在上赛季的交易截止日之前通过交易得到卡梅罗-安东尼,但是最终这桩交易并没有能够完成。原因很简单,安东尼自己拒绝被交易到凯尔特人

尼克斯的掌控者禅师杰克逊感叹:“安东尼有这种权利,你就算想交易,也没法把他交易出去。”

究竟是什么样的特例,让安东尼拥有了凌驾于球队管理层之上的权利呢?

顶薪算什么?这条款连詹皇都无法享受

这是一项名为“No-Traded Clause”的条款,简称NTC,也被称为交易否决权,在NBA联盟中也被俗称为霸王条款。

这项条款的意思很简单,就和字面上的意思一样,在合同中拥有此项条款的球员,球队要想将他作为交易的筹码,必须征得球员本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在合同期内,球员有完全的自主权来选择去新东家效力,还是留在当前的球队继续打球。

这样的条款无疑触动了作为经营者的球队老板和高层的一部分利益,所以,在NBA历史上拥有这个条款的球员并不多,而且触发条件也相当苛刻。

首先,这名球员需要在NBA效力8年以上;其次,他需要在同一支球队效力4年以上;第三,他签约的时候必须是一名非受限自由球员。只有达到这三个条件,并且在双方谈判的时候,球队才有可能愿意在合同上加上这个霸王条款。

由此可见,能够签下这个条款的球员,都是对球队忠心耿耿,而且为球队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巨星球员。事实上,在NBA的历史上,能够在合同上添加这个霸王条款的球员,总共只有六名,其中自然就包括刚刚退役的蒂姆-邓肯

邓肯曾签霸王条款 史上仅6人做到詹皇都不够格

邓肯曾与马刺签订“霸王条款”

2012年7月,邓肯和马刺续约,双方签订了3年3600万美元的合同,其中就有霸王条款。在双方的合同期间,如果邓肯不同意的话,马刺将不能交易邓肯。

除了邓肯之外,其他拥有交易否决条款的球员还包括:2012年7月和凯尔特人以3年3600万续约的加内特;2013年11月和湖人以2年4850万续约的科比;2014年7月以3年2500万和小牛续约的诺维茨基;2014年7月和尼克斯以5年1.24亿续约的安东尼;以及2014年7月和热火以2年3100万续约的韦德。

除了这六人之外,包括詹姆斯,杜兰特(杜兰特在选择离开雷霆之后,职业生涯中基本上无缘获得霸王条款了)在内的其他顶级球员,均无法达到触发这项条款的标准,更不用说在合同中拥有这个条款了。

这难道不是比顶薪更为崇高的荣誉么?

六大霸王如今只剩一人

不过关注NBA新闻的球迷可能也曾经看到,在2007年的时候,小牛的德文-乔治行使了交易否决权,拒绝被交易到篮网换取贾森-基德。2015年的时候,詹姆斯-琼斯和骑士签订了一份新合同,也自动拥有了交易否决权。

这时候问题来了?不是说交易否决权是尊贵的象征么?怎么乔治琼斯这种不入流的角色,也可以拥有这样的权利呢?

其实这两个交易否决权虽然听起来一样,但是却并不是一个东西。

乔治和琼斯的这种交易否决权,是联盟专门出台来保护联盟中的弱势群体的。因为如果他们连续效力一支球队两年,那么下一份合同就可以不受工资帽的限制,和球队续签大额合同。与此同时,如果这位球员当时持有的合同,是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那么他便拥有交易否决权,未经他的同意,球队无权将他交易。因为一旦被交易出去,他就没有了这样的权利。

但是邓肯的这个交易否决权可不一样,是写进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是没有任何条件的一票否决交易,是真正意义上的霸王条款。看看上面6个人的名字和签约时在各自球队中的地位,他们也确实配得上这样的荣誉。

然而拥有交易否决权并非是拥有了一件终身免死的黄马褂,当你的合同结束成为自由球员的时候,交易否决权自然就失去了效果。而球队和球员之间的洽谈,也可以让球员放弃这项权利。

前者最好的例子就是今年夏天的韦德,成为了自由球员的韦德,已经不再拥有交易否决权,热火在之前的谈判中就不断的压低韦德的工资,在今年夏天开出的合同依然毫无诚意。最终韦德一气之下离开了迈阿密,加盟公牛

而后者最好的例子则是加内特,在篮网答应了给加内特合同中最后一个赛季全额保障的薪水(大约为1200万美元,作为比较,如果篮网买断,则只花费600万美元)之后,加内特也放弃了交易否决权,从凯尔特人被交易到了篮网。2015年篮网通过交易将KG送至森林狼,加内特落叶归根,安心的调教起了一群年轻人。

邓肯曾签霸王条款 史上仅6人做到詹皇都不够格

安东尼是目前联盟唯一持有“霸王条款”的球员

随着邓肯和科比的退役,诺维茨基新合同的签订,韦德转投公牛和加内特的放弃,如今联盟中真正在合同中拥有霸王条款的,也只剩下了安东尼一人。

不知道这是NBA联盟之幸,还是NBA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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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dong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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