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改变人生的马拉松: 我为什么训练5小时

一场改变人生的马拉松: 我为什么训练5小时

斯科特-尤雷克,1973年生,美国长跑名将,被誉为“超马之神”。他天生就不是运动好手:脊椎侧弯,大脚趾外翻,从小就有高血压。但在全素食的运动生涯中,他获得以下赛事的世界冠军:明尼苏达船夫小径50英里赛,赞恩·格雷50英里赛,马更些河50公里赛,布尔河50英里赛……《素食,跑步,修行》是他最特别的书,主要内容是他早年至后来的人生经历,他也在每段后面奉上了自己的独家素食食谱。本段选自第六章:嬉皮士丹的智慧结晶——1994年,明尼苏达船夫小径50英里超马赛;讲述了一场改变他人生的马拉松比赛。

大家总问我相同的问题:为什么?明明跑步25分钟就能维持体态,我为什么偏要一次训练5个小时?明明就有组织有序的马拉松赛事可以跑,我为什么一次跑4个马拉松的距离?明明可以在清凉的树荫里跑,我为什么宁愿在炎夏迎战死亡谷超马赛?我是自虐狂吗?是不是安多芬成瘾?是什么动力让我不断寻求挑战?我是不是在追寻自己从未拥有过的东西?

耐力养成:跑步与自行车交互训练

刚上大学时,我是为了达斯汀而跑。大二那年暑假,达斯汀和一群朋友住在他们称为“重力屋”的地方。他有个室友是高山滑雪冠军,另一个是世界级的越野自行车手。达斯汀睡在阁楼里,那里有时温度会降到零下二三十度,他就睡在军品店买来的冬季羽绒睡袋里。这里被称作“重力屋”,是因为他们常用一个超大的水烟筒来嗑药,经常嗑到躺在地上爬不起来,因此戏称这屋里的重力比其他地方强。他们还把水烟筒悬垂在一条绳子上,嗑药时可以直接荡绳把水烟筒传给另一个人。

我和欧柏克特一家人住在一起,他们是普洛克特市高中男子滑雪队的创办人。为了探望母亲和弟弟妹妹,我必须趁父亲出去工作的时候偷偷溜回家。达斯汀成天和他的室友厮混,而我对未来惶惶不安。我明白自己的滑雪生涯已经走到尽头。我非常清楚自己没有达斯汀的天赋。即使我继续练习滑雪,盼望着有一天有伯乐看出我身上流着挪威选手的血液,但一定还有更多达斯汀这样的强者冲在我前头。不管我多努力,也不可能跟上其他人的速度。造物主虽然赐给我坚定的决心和良好的工作态度,却忘记让我拥有肌肉的爆发力。

有一天,达斯汀拨了通电话给我,说他得了明尼苏达船夫小径50英里超马赛的冠军,问我明年要不要跟他一起跑。我当然答应了(我从没对达斯汀说过不)。我告诉自己,这个比赛是为了下个滑雪赛季作准备。其实,我很羡慕达斯汀自在快活的生活。他脱离常轨,只为追寻自我理想,我也想向他看齐。

我们开始疯狂训练。我们会跑两个小时左右,达斯汀一路上都在嘲讽我,“呆瓜杰”喊个不停,说我读书太努力、想太多、应该轻松一点,谁在意我是不是个假正经的毕业致辞代表。我们边跑边捡泥土互扔,嘴巴也没闲着,唇枪舌剑好不精彩。我慢慢习惯长距离跑步后,有一天,达斯汀建议进行跑步与自行车交互训练,当时我脑海中只浮现出父亲给我焊接改造的那辆自行车,达斯汀保证训练过程很好玩。他说服他朋友把自行车卖给我,那是一辆超级名牌车—意大利的“比安奇”,颜色是这家公司最经典的天青色。这辆车对我来说太矮了,于是达斯汀帮我装了一个登山越野车座杆,这下又太高了。我们一骑就是100英里。达斯汀很会骑车,技巧丰富。

几年前他还和职业车手乔治· 因卡皮耶相互切磋,因卡皮耶后来参加了环法自行车赛。而我呢,每次骑过颠簸的路面,那个太高的座杆就会把座垫往上顶,恶狠狠地戳我的屁股,每隔5分钟我就会出现一次放弃的念头。但我没有认输。也许,骑车可以让我逃离书本、逃离家庭、逃离母亲的衰弱、逃离父亲的怨怼,让我获得喘息的空间,把一切烦恼抛到九霄云外。虽然我技巧不足,自行车也不够理想,可是与达斯汀一同骑车,却让我体会到更重要的道理:虽然我一事无成,对骑自行车一窍不通(我从没读过有关自行车的书,连健身房踩飞轮或齿轮之类相关的文章都没碰过),我仍可以征服这段路程。我想知道自己还有何等能耐。

唯一的训练方法,就是拼命往前跑

大二时我搬进学校宿舍,选修了人人闻之色变的课程,由玛莉· 理查德· 波修女主授。圣斯考拉斯蒂卡学院里到处都是剽悍的修女,而这位玛莉修女更荣登剽悍榜首。第一天上课她就要我们自己找《罪与罚》来读,只给5天期限。我得努力抽出时间预习玛莉修女的课,还得应付其他课程,此外我一星期要到诺迪克打工30 个小时,又要经常偷溜回家照顾母亲,还要为我最后一季的滑雪比赛训练。其他同学(学校七成是女生)总是有说有笑、步履从容地进入课堂。我猜想,大多数同学都不靠奖学金生活。他们好像有用不完的时间,

生活里只有学校、校内活动、派对。而我却不属于这里。这种感受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达斯汀从烟雾弥漫的重力屋出关,特地来找我,我还是感到孤单。长发披肩的达斯汀,向来往的女生放电,用迷人的嗓音和她们说:“嗨!你们好呀!”经过的女生都羞红了脸。之后她们都跑来问我,那个有点恍神的朋友是谁。达斯汀有着让女生一见倾心的魅力。有一次达斯汀把一张贴纸贴在我房门上,上面写着:“感谢让我抽大麻。”我没有撕掉。经过的学生看到后都大笑,但我想他们的父母应该笑不出来。

如果那时候有人问我达斯汀到底是哪点吸引我,我大概只能耸耸肩。他是我的朋友,这是唯一的理由。但现在我得出一个结论:他是我观看世界的窗口,进入世界的通道。我高中时已涉猎许多存在主义的文学作品,大学时也继续研读。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和加缪曾描述边缘人的彷徨和失落,漫无目的地徘徊在这难以理解的世界。赫尔曼·黑塞也曾写过在乱世中历经苦难,追寻圣灵的故事。存在主义者并不认同荒谬的现实世界。他们排斥谎言,不在意他人的期许,只想遵从自我理想,走自己的康庄大道。

一场改变人生的马拉松: 我为什么训练5小时

过去,我的生活总在常轨上,但我的朋友却往往活得独树一帜。例如我舅舅,他称自己“小共产党”,戴着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导人马尔科姆· X式的鸭舌帽,在街上倡导人权。他曾就地睡在夏威夷的海滩上,也曾在阿拉斯加输油管工地工作,口袋里总塞着一本《毛主席语录》。

又如达斯汀,开着一辆如呕吐物般青绿色的雪佛兰旅行车,保险杆上贴了张贴纸,写着“嘿,好先生,别高兴太早,你家女儿可能上了我的车”。而我最有特色的朋友,应该是那位明尼苏达州人,号称“嬉皮丹”的现代版的梭罗。

1992年我认识嬉皮丹的时候,他已经45岁了,在与朋友共同经营的“三号大街良心面包坊”里工作。他手脚修长,身高1.78米,穿一件写着“爱骑车,不爱炸弹”的T恤,大胡子遮住了T恤胸前的文字。那把大胡子,正统犹太人应该觉得很亲切。他走起路来好像正在“死之华”乐团演唱会的舞台上跳舞。头发编成左右两条辫子,垂在肩膀上。他注重饮食养生,说话速度飞快,滔滔不绝地谈论环境保护、小麦草汁、全谷类食物。他说话带有斯堪的纳维亚腔的鼻音,笑起来像在黄昏出没的潜鸟的叫声。

只要专心跑,就可以跑得更快

嬉皮丹会做一种叫“闪电饼干”的巧克力脆饼,以燕麦粉、全麦面粉、花生酱和大量奶油制成,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饼干(据说很久以前,他曾在这家面包坊后面秘密经营一间烘焙小店,达斯汀常和他那些嗑药嗑到恍神的朋友来吃这种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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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士丹有一次邀我与他一起跑步,他养的两只拉布拉多犬(路特和奥蒂斯)跑在我们前头。他要我观察这两只小狗如何毫不费力地融入周围的环境。他强调,只要保持简单,与大地融为一体,自然就能获得喜乐与自由,这样做还有一个额外的好处,可以跑得更快。当时的我懵懵懂懂,多年后在墨西哥一处隐蔽的峡谷里奔跑时,我才体会到他话中的真意。

我像所有人一样,期望幸福喜乐、自由自在;或许,我比其他人更加渴求。繁重的课业和工作,家庭的窘况,一层层堆积在我的生活里。我当然知道嬉皮士丹的哲学,也知道简单纯真带来的好处,但简单对我来说,实在不是件简单的事。我总是用书籍来逃离我的困境。因此,我开始和达斯汀跑步时,找来一些有关跑步技巧和训练方法的书来读。我提到过跑一段、休息一段的间歇训练,或冲刺、跑步、冲刺交替进行,还要计算一下步幅;我可能也提到过心率监视器和乳酸阈值之类的名词。结果,达斯汀狠狠浇了我一大盆冷水。他觉得我想得太多,他认为唯一的训练方法,就是拼了老命往前跑,去征服那不可能的距离,这也是唯一让我们突破极限的途径。他还很调皮地模仿铁血理克的语调说:“你想赢,就出门练习,然后练习、练习、再练习。”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路,只是得设法找到它。

那年春天,我们就这么跑过那些看似不可能达到的距离,一次跑2〜4小时,跑遍杜鲁斯市每条街巷,每个角落。只要达斯汀来敲我的房门,我就从书堆中抬起头来,放下《卡拉马佐夫兄弟》《战争与和平》,合上高级物理学、解剖学或生理学相关的书,出门跑步。我们在绵延的路上奔跑,跑进狭窄的小径、荒芜的小道;撞见林间跃动的小鹿、漫步的土狼。我们踏过积雪及膝的路面,横渡春雪初融的溪水,双腿因寒冷而麻木。我硬着头皮撑下去,大口喘着气,跑过亚多夫超市。如今跑步不再是单纯的训练,而已变成我沉淀思绪的方式。跑步时,我的心灵尽情奔放,脱离尘嚣,不再为学业、未来与母亲的病情烦恼。我的身体任凭意志摆布。我不再把自己锁在没有出口的死路上,再也没有坏学生朝我脸上吐口水。我仿佛摆脱了重力,一跃登上天梯。达斯汀熟悉那片地区所有的小径,春天过后,我也记下了所有的路线。我们在春天里快意奔跑,有时谈天说地,有时沉默不语。达斯汀在前,我在后。我知道自己应该在哪个位置,也喜欢这样跑,一切都很惬意。

有位小说家曾写道,他人生最快乐的时期,是在撰写第一本书时,尽管那本书烂得彻底,他也从没将稿子让其他人看过,但是写书时他很畅快,那段时光是冻结的,让他发掘出内心深处的想法,了解了自己写作的局限。和达斯汀一起跑步那段时光(不是比赛,只是单纯的跑步),我能真正体会到这位小说家的心情。

我给自己作心理建设,告诉自己一定能跑完马拉松。我参加了老奶奶马拉松赛。达斯汀的跑步训练还真有效,我只花了2小时54分就完赛,成绩不错。我想,只要专心跑步,我可以跑得更快。在达斯汀的推荐下,我决定挑战超级马拉松比赛。

1994年,达斯汀作好了挑战明尼苏达船夫小径超马赛的准备。达斯汀以卫冕冠军的身份起跑,我也同时开始了我的旅程。达斯汀不再叫我呆瓜杰,也不嘲笑我死读书,我们认真地跑,精神专注,用尽全力。明尼苏达州的6月底,常常有30℃,路面泥泞,比赛这天路面泥泞肮脏,

天气闷热潮湿,但我们仍不断加速。

到15英里处,我们穿过一个特别黏稠的水洼,达斯汀左脚的鞋掉了,他停下来捡鞋。就在这一刻,我迟疑了。达斯汀没有跑在我前面,怎么可能?他是传奇人物,我只是个小跟班。他是真正的跑步选手,我只是个蠢波兰佬。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继续跑。就这样跑了几秒钟,几分钟,我回过头看,没见到达斯汀的身影。我继续跑。

或许我的滑雪生涯将就此结束;或许我父亲不能再爽大笑,母亲身体不会好转;或许我还是会过着双面人生:当个勤奋的学生,同时活得如达斯汀般狂野。但当我跑过终点线的时候,一切都不重要了,我已经完成人生中最艰难的一项挑战,也告诉自己“下次不跑了”。我整个人趴在草地上,大口喘着气,四肢无力,筋疲力竭,每一丝力气都用光了,心情无比兴奋激昂。跑完一项比赛就耗尽全部的自己是长跑选手的宿命?当别人放慢脚步时,我却能跑得更快,我曾好奇这种天赋能带自己跑向何处。当我越过杜鲁斯市外的重重山丘,骑着天青色的比安奇一路颠簸,我意识到无论经历哪种困难,我都能超越极限。

现在我在思考,这种技能让我具备了什么优势?我第一次参加船夫小径超马赛,拿下第二,第一次打败了达斯汀,他输我一名。嬉皮丹说,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道路,只是得设法找到。

(此视频与原文内容无关,仅供延伸阅读)

我想,我已经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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