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别让彩票领奖变成假面舞会

[摘要]彩票中大奖者都会有以下四个共同特点:1、不是在自己家附近的站点投注;2、站点人员从没见过此人;3、带着面具领奖;4一定会倍投一注彩票。

【锐评】别让彩票领奖变成假面舞会

“妈妈,大奖又被麻匪给劫了”

撰文:吕长伟(微博)

近日,福彩“双色球”推迟开奖事件继续引发网络大讨论,福彩中心的噤声引来了更大范围的质疑,有关中奖者的信息是否完全公开也成为外界热议的话题。彩票要想有恢复公信力,或许该在某些方面做出改变了。

中国自1987年开始发行彩票,目前市场规模已超过3800亿元,双色球亿元大奖就开出19个,而最高的奖为双色球5.7亿元,金额之高令人咋舌。

这些中奖者往往很神秘,有网友总结出了一条规律,凡我国的中特大奖(奖金超过1亿元)者都会有以下四个共同特点:1、一般不是在自己家附近的站点投注;2、站点人员一般都从没见过此人;3、一般都是带着面具领奖;4一定会倍投一注彩票。

曾经何时,领奖台上变形金刚、蜘蛛侠、麻匪、喜羊羊、孙悟空、猪八戒、大熊猫等面具你方唱罢我登场,领奖也变成了一场又一场的假面舞会。截至目前,国内仅有2个曝光真实身份的案例,分别是2006年双色球500万获奖者和2009年大乐透500万中奖者。

中了巨奖就销声匿迹,这在国内似乎成了惯例。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彩票中心以此为依据,不公开中奖者信息,普通彩民也无从查证,种种疑团也就无法解开。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有规定就不能公开中奖者信息呢?在任何一个国家,彩票都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既然是公共利益,公众就有知情权。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平衡公共利益方面,彩票中心或许应该向国外学习。

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世界多数发达国家都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彩票业管理和运作机制,同时也拥有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环境。美国算是其中之一。美国共有48个州发行彩票,只有德拉瓦、堪萨斯等六个州的法律允许彩票匿名领奖,其余各州均要求中奖者公开个人身份。

当然,也有不公开中奖者身份的,比如日本和香港,由于监督机制完备,彩票的公信力非常强,甚少有人怀疑。

有人要说,一旦公开中奖者身份,彩民的人身安全怎么办?受人骚扰怎么办?这一点固然该考虑,但并不是彩票管理部门能解决的问题,需要社会其他部门的协调。再说,中了巨奖,美国人也会搬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你既然获得了这样一笔巨款,总要在其他方面付出一定的代价。

相比国外,中国彩票的公信力远远不够,要想打消彩民的疑虑,逐步实现中奖者的身份公开,让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不失为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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