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篮球转会并不是奴隶买卖

[摘要]劳动合同的事情,归劳动部门管理。篮协唯一能分辨是非的就是“注册权”。当代中国不是奴隶社会,劳动合同也不是卖身契,雇主与员工之间是合约关系,合同并不能售卖。

【锐评】篮球转会并不是奴隶买卖

吴冠希的归属陷入“罗生门”

撰文:张子儋

如果你大清早,挤上公车,匆忙果腹,到了办公室,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这时你的老板找你说:“鉴于你最近表现优越,对手公司开了一个我们无法拒绝的价格,我们把你卖到那里去了!惊喜吧!”

你是否会觉得自己神经错乱,活在一个现代版的奴隶社会?

体育领域的转会,是不是颇有点这样的味道?总经理一句话:我们把你卖了!绝大部分的时候,你就得收拾包袱。

体育转会的本质,并不是人口买卖,售卖的是该球员的“注册权”。欧洲球员转会之后,球员还得重新和新球队谈新合同,如果谈不拢,转会是要搁置的。

回到CBA最近热火朝天的吴冠希事件,上海和北京隔空传书,吴冠希本人也开了发布会。这件事情其实一点不难,只是篮协的态度令人感到莫名其妙。

如果篮协宣布:奥神的球员没有在中国篮协注册。那么此前奥神和首钢的打包转会,法律意义上是“无效”的,因为你没有“注册权”可以卖,现在不是奴隶社会,劳工合同是不能交易的。而在之前的这次转会中,奥神更多是扮演了球员经纪人的角色,帮助他们和首钢谈合同。这种交易,但凡有一个球员有异议,他就可以用法律手段获得自由。

如果中国篮协宣布:奥神的球员都是有注册的。那么上海队再纠结劳动合同是否解除就没有意义,因为注册权并不随着劳动合同解除。你吴冠希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参加中国篮协组织的比赛。

但就目前依照篮协的规章来看,纵使吴冠希有注册,他也依然可以成为自由球员,因为他满足了一些条件。

中国篮协2014年最新版的《注册管理办法》第47条写的是:俱乐部须保证所注册球员在两个注册年度内至少参加一次由中国篮协主办的全国性正式比赛,否则运动员有权申请变成自由球员。

这一条,就是之前许多想要转会的运动员,采取拒绝打比赛的方法,“自我停赛两年”以获得自由转会的依据。

北京奥神俱乐部纵使过去有注册,但也已经多年不参加中国篮协组织的比赛了,吴冠希就会有权成为自由球员。吴冠希倒是加入了U19国家队,参加了世青赛,但这似乎也不属于中国篮协组织的赛事范畴。

新华社采访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体育产业专家鲍明晓表示,理论上的确存在孙悦等奥神球员效仿吴冠希的可能性。根据上述注册办法,如果孙悦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强行与奥神解约,则也可以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加盟其他CBA球队,参加CBA联赛。

劳动合同的事情,归劳动部门管理。篮协唯一能分辨是非的就是“注册权”。当代中国不是奴隶社会,劳动合同也不是卖身契,雇主与员工之间是合约关系,合同并不能售卖。

从这一点来说,篮协还是不要把自己放在火上烤了,你们只需要公布一点“吴冠希到底有没有在篮协注册”,然后依据规章办事。劳动法的事情,你篮协还是不要越俎代庖了,篮球转会并不是奴隶买卖。

吴冠希发表个人声明截图

吴冠希发表个人声明

1'00''

52

北京电视台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搜索:

热门推荐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carylv]

热门搜索: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