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预谋今日翻案!申请撤扣7分罚款40万处罚

记者肖良志(微博)北京报道

13日上午9点30分,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审理青岛中能(微博 数据)申请撤“罚款40万、扣除联赛积分7分”处罚结果一案,出庭的双方为中能(微博 数据)俱乐部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8月14日,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对中能做出了罚款40万、扣除2014年联赛积分7分的决定。让足协意外的是,中能对于这样的结果难以接受,于8月15日在北京召开发布会阐述自己的观点,向外界出示自己认定有利的各种证据。同时,根据规定按照程序向足协提出申诉。因涉及到联赛扣分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冲超结果,足协加快了仲裁的程序,确定在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开庭审理此案。

中国足协没有想到,最终的矛盾双方会变成自己和中能,同时又需仲裁委员会来仲裁纪律委员会的处理结果是否合理。但不管过程多么复杂,最终的仲裁结果都是如下三种结果之一:1、维持原判;2、撤销纪律委员会处罚;3、既不维持原判,也不撤销,纪律委员会重新裁定一个新的结果。

中能集团兼俱乐部新闻发言人黄建对本报记者说:“首先,我们对足协能够以较快的速度接受仲裁申请并在13日开庭表示由衷赞赏,这为我们翻案打开了一扇窗。我们坚定地认为,在没有调查出谁作假且没有调查得到完整的作假证据链前,足协无权也不能作出中能作假的结论。无论是仲裁裁决书还是司法鉴定书,都没有明确作假的问题,足协也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和能力,否则,假球、黑哨等不用公安司法部门介入,足协就可以直接认定谁打假球、谁受贿。因此,足协只能认定被鉴定的2013年合同是无效合同,以中能弄虚作假来进行处罚,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从13日的仲裁会议角度讲,中能必然会就如何认定弄虚作假的问题,与出庭的纪律委员会成员展开激烈的辩论。纪律委员会认定“弄虚作假”的证据,主要是那份司法鉴定书及仲裁结论中提到的“中能找不出刘健(微博)作假证据”的描述。对此,黄建说:“司法鉴定书中描述了两份合同的第一页签字不是刘健所写,但是究竟谁写的,足协并没有调查清楚,也没有证据。我们就刘健拿走合同三天回家,提供了证人、证言等,都被足协无视,反而说我们无法举证。相反,刘健所说的一切,足协都接受,我们想问这是为什么?!”

黄建表示,在处理中能和刘健的案件上,充分反映出足协管办不分、政事不分的现状,“个别足协人员和刘健串通,此案的仲裁不论受理还是审理过程,都是双重标准,混淆事件真相。足协从一开始就没有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按照案件完整充分的证据链来审理此案。仲裁和纪律处罚,直接导致中能的商务损失累计达1.4亿元,对企业品牌和声誉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在整个过程中,足协妄下结论,草菅俱乐部命运,如果此事不公平公正解决,我们的最后一步就是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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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k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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