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2届全国篮球城市活动裁判安排的通知
篮球字﹝2014﹞560号
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合办的第十二届全国篮球城市篮球活动定于10月19-22日举行,现将比赛的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人员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仲裁委员会成员:
许闽峰、王惠民(篮球中心),孙立斌(深圳)。
二、 裁判组成员:
裁判长:姚昕(深圳)
副裁判长:杨承业(北京)
裁判员:赵宇晨(北京),王春明(辽宁),刘汉英(黑龙江),王滔(山西),何诚斌、林惶达(福建),王辰宇(石油), 滕飞、徐文杰、李振、可杨、夏云、叶启源、林洵峰、胡细传、陈日旺、李国宏、李国辉(广东)。
三、时间和地址:
报到时间: 10月18日
比赛时间:10月19-22日
离会时间:10月23日
报到地点及联系信息:奥林宾馆(龙岗区体育中心赛场路1号);联系人:李燕芝(女、 15914185565)。
四、其他
(一)由我中心指定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遣出,须于报到日前1天提供该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属体育局(体协)的替换证明。
(二)组委会负责人员乘火车最近路线抵离赛区的硬卧票(动车/高铁组二等座票,50岁以上除外)等省际交通费用、在赛区的食宿费用及劳务费。
(三)裁判员自带裁判装备。
(四)篮球中心联系人:王惠民;传真电话:01051696098;手机:13911750902;电子邮箱:whm227@sina.com。
体育总局篮球中心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