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黄金俱乐部教练巩晓彬处罚的通知

各赛区、各俱乐部:

2014年1月8日,在2013-2014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第22轮第198场山东黄金(以下简称主队)与东莞新世纪(以下简称客队)的赛前联席会,主队教练员巩晓彬未按联赛的相关规定参加会议,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联赛办公室提出书面请假。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章第二条之规定,给予山东黄金俱乐部教练员巩晓彬停赛一场的处罚(第22轮第198场)。

本赛季联赛备受关注,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各赛区、各俱乐部一定要以此为戒,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观,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确保联赛的顺利进行。

中国篮协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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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qia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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