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CBA为何屡输外援官司? 阴阳合同惹祸

近日,国际篮联裁定广东队需要支付原外援凯瑞科特和经纪人等相关费用总共约130万元人民币,而在凯瑞科特事件的一个月前,福建原外援费舍尔也向国际篮联上诉要求支付上赛季拖欠的薪水和经纪中介费用。算上过往赛季,外援上诉国际篮联就CBA球队未履行合同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几次,最后的结果都是外援获得了赔偿,CBA球队屡屡“认栽”。

外援已多次上诉CBA球队拖欠薪水

在CBA历史上,外援向CBA球队讨薪而上诉到国际篮联的事情早有先例。最出名的是2009年,外援迪克森一纸诉状将老东家浙江广厦队告上了国际篮联,因为他未得到合同中的全额工资。后来国际篮联裁定,浙江广厦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薪金,否则将予以重罚。在迪克森上诉事件后,CBA另一起著名的外援讨薪事件,是2010年的李·本森起诉山西队。最初,国际篮联判定本森胜诉,但后来山西队成功翻案。

近日发生的国际篮联裁定广东队需要支付原外援凯瑞科特被拖欠薪水事件,令外界再次聚焦CBA的“外援和球队的合同规范性”和“中方经纪人的职业操守”等一系列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凯瑞科特虽然有效力过NBA(微博)湖人队的经历,但他在上赛季为广东队仅打了一场CBA季前赛就被更换掉。可以说,凯瑞科特在广东队停留的时间较为短暂,但他却给这支冠军球队带来了很大麻烦。

俱乐部大多希望息事宁人

在凯瑞科特事件之前的一个月,福建队也曾经遭遇过前外援费舍尔上诉国际篮联向球队讨薪的事件。费舍尔和凯瑞科特情况有些相似,也是在上赛季来到CBA没打过一场正式比赛,就被球队更换,但在之后也以球队拖欠工资为由,和老东家对簿公堂。

福建队最后是通过支付给费舍尔的经纪公司部分佣金来了结此事的。但球队同时也表示,当初裁掉费舍尔并不是无理由解约,球员表现无法令主教练满意,而且体检也不过关。“这些我们都有证据的,但我们不会像当年山西和本森的官司一样再上诉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因为律师费比赔偿费还贵。”福建队副总经理伍伯兰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

2010年国际篮联曾裁定山西队需要支付此前拖欠外援本森的多项费用,总共约16万美元。不过,山西队在2011年就此裁定打官司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结果翻案成功:国际篮联撤销了先前认定的山西队要赔偿李·本森的各项费用,还处罚了他所在的经纪公司,并要求后者支付山西队三分之二的诉讼费。

但到目前为止,山西队成功翻案的例子仍然是CBA历史上唯一的一个。绝大多数CBA球队在应对球员到国际篮联上诉时,要么选择接受裁定,要么以协商解决的方式,息事宁人。

阴阳合同是祸根

为何在CBA中,很难再出现球队翻案成功的典型?这其中有几个原因,第一是球队必须要有扎实的证据。像山西队翻案成功,很大原因是他们发现本森的经纪公司在英文合同中私自篡改了一些内容。

但在之前CBA的外援状告欠薪官司中,往往是“阴阳合同”出现问题,即球员和球队签订的是一个合同,但球队上交给中国篮协的是另一份合同,两份合同在一些关键条款上出入较大,这也是外援拿着合同上诉到国际篮联要求球队赔偿,而球队只能忍气吞声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球员中方经纪人在连接球队和美国经纪人上做了一些手脚。比如广东队总经理刘宏疆(微博)就说,广东队就遇见过这样的情况,中方经纪人在中文合同注明“如果遇到纠纷,在签约地解决”,但在英文合同中则写着“如有纠纷,由国际篮联解决”。由于一些球队经理的英文不好,在对待英文合同上难以发现这些“关键点”。

第三个原因是,面对较贵的打官司费用,以及随之产生的人力、物力、精力投入,CBA球队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缺乏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去据理力争。球队更愿意在赛季中将注意力放在球队进程上,而在赛季后,他们则更多专注在球队建设方面。而对于打官司,则多被认为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文/本报记者 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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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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