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规则:级别与体重划分、称重和有效动作
级别与体重
第1项
K-1的级别与其限制的体重如下所示:
1、羽量级:57公斤以下
2、轻量级:63公斤以下
3、次中量级:66公斤以下
4、中量级:70公斤以下
5、超中量级:76公斤以下
6、轻重量级:80公斤以下
7、次重量级:85公斤以下
8、重量级:93公斤以下
9、无差别级
第2项
比赛中出场的双方选手体重差超过下述限制的情况下,若未得到K-1组委承认,将无法获准进行比赛。若双方选手的体重在两级之间,也同上处理,此种情况下,将延至较轻的等级。
1、低于羽量级2公斤以内
2、低于次中量级3公斤以内
3、低于次重量级5公斤以内
4、重量级没有限制
称重
第1项
出场比赛的选手须持K-1组委发行的称重通知书,与经纪人或其代理人一同在K-1组委指定的时间(原则上是比赛前一天正午开始到下午4点之间)到达指定的场所,在K-1组委委员监察下,称量裸体的体重。迟到,或是不出席的选手将被取消资格或进行其他处罚。此外,K-1组委出于安全防护的目的决定当天进行再次称重时,选手必须服从。
1 、称重器为台秤或杆秤,必须得到K-1组委公认。称重由K-1组委任命的委员进行,任何人不得干涉。
2 、直到得出称重结果,一方的相关者仍未出席的情况下,视作放弃陪同的权利。
第2项
称重之前选手须接受医护人员的诊断,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称重。
1 、称重选手的体重必须与合同中所写的体重一致。
2 、如果双方或一方超重或偏轻,将给予2小时缓冲时间,这之间可以反复称量。该情况下扔无法达标的选手则被判不合格。
3 、不合格的选手需要按照合同所写,支付违约金或接受其他处罚。
4 、无论一方的选手是否出席称重并履行与主办方的合同,在对手不履行的情况下,原则上主办方必须向该选手支付合同费用。
5 、称重、诊断均合格者可获得「出场许可证」。
第3项
K-1组委须在正式称重时刻至少2小时前准备好称重器材,若选手有申请,K-1组委允许在委员的陪同监视下进行预备称量工作。
有效动作
第1项
比赛中,以下的动作是有效的。
1 、出拳(punch):直拳、摆拳、勾拳、反身回旋击
2 、腿踢(kick):前踢、下段踢、中段踢、上段踢、侧踢、反身踢、踢腿部的内侧、飞踢、未抓住对手实施膝踢
但是,关于反身回旋击有如下限制:若被发现仅用肘以及明显露在拳套以外的上臂部分击中对手,将被判犯规。
第2项关于审议
对是否为有效打击产生疑义的情况下,须暂时中段比赛,由竞技总括、审议委员长、审议员、裁判员重播VTR进行审议。判断为明显非有效打击的情况下,认定为犯规,并处以相应的惩罚。另外,无法判断的情况下,作为偶发性因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