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青少司选调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裁判通知

有关省(区、市)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篮球中心:

第二十一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将于2013年8月23日至29日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为保证大会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将选调部分人员参加大会的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调人员:

篮球:

竞委会主任:李金生(篮球中心副主任)

竞赛处处长:都娟(篮球中心青少部部长)

技术代表:宋延平(山东)

裁判长:王晓春(山东)

副裁判长:叶楠(山东)

裁判员:张磊(微博)(北京)、李宗烈(北京)、郭楠(天津)、黄殿奎(天津)、凤雷(天津)、王泽波(女,河北)、邓勇(山东)、陈栋(山东)、从明滋(山东)、刘伟(山东)、刘植斌(江苏)、房纹萱(女,江苏)、郑磊(北京)

二、 报到时间、地点:

(一) 时间:2013年8月22日

(二) 地点:富华大酒店一期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福寿东街168号

酒店电话:0536-8881988

联 系 人:张建辉

电 话:13606479275

三、 有关有求:

(一)选派人员差旅费及在潍坊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大会承担。

(二)差旅费报销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财政制度规定执行(乘坐飞机、软卧或绕道,差额费用自理)。

(三)请各项目裁判员自带裁判服。

青少司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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