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鑫未参加发布会受罚 足协罚款1万通报批评
关于对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3年3月1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轮第9场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上海市源深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的报告,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未能按规定指派一名首发运动员参加赛前新闻发布会,对中超联赛媒体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第三十七条、《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各种规定,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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