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晓岩诉健力宝再开庭 《人民日报》将是证据

1992年为中国在巴塞罗那(官方微博 数据) 奥运会上夺取柔道金牌的庄晓岩状告健力宝一案,在去年10月一审判决结束,由于三水市人民法院不认可庄晓岩提供的证据,因此这位奥运会冠军败诉。经过5个月的整理、等待,庄晓岩在增加的一名律师的帮助下,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3月4日,庄晓岩的律师得到了法院方面的通知。3月11日上午9时30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会开庭审理庄晓岩的上诉请求。

记者采访了庄晓岩的律师杨富壮先生,他表示,这次开庭,他们将会再次向法庭提供一些新闻报道作为证据,包括当时出版的《人民日报》对于这件事情的报道。对于一审判决中认为的报纸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而不能作为直接证据的法庭判断,杨富壮律师表示不认可。

新闻回顾

1992年,健力宝为每名获得奥运会金牌的中国运动员都提供了一个“金罐”,当时在国内得到了普遍的报道,很多报道都提到了该金罐为纯金,价值4万元。2011年,庄晓岩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金罐”并非纯金,她随后进行检测后才知道这个“金罐”为镀金,仅仅价值50元,认为自己受骗上当的庄晓岩为此将健力宝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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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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