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爱护冠军就给他正确观念 不圈养

陈亦明(微博)诉《足球》报三记者案二审败诉,孙杨拒记者拍照被指爆粗口,两事发生在同一天,实属巧合。不过,两者都涉及名人权益问题,就很有意思。

广州中院的二审判决书对于名人名誉权的保护问题和记者是否主观恶意的问题阐释得很有亮点,值得包括孙杨在内的名人以及媒体从业者好好学习。虽然大多数人承认,目前我们所处的环境,不是新闻报道过多过滥的问题,而更多是公众知情权不彰的问题,但一涉及到名人,似乎大家就更维护名人一点,把记者的采访一律斥为“无良”。做名人不容易,媒体人员也有职责所在,如果双方能良性沟通、和谐相处,善莫大蔫;如果实在处不好,也不是大不了的事,那大家就依法而行。

如果在公众场合,拍张照片都要被呵斥,我们想不出还有什么采访行为是可行的?如何面对公众和媒体,有些名人处理得很好,比如姚明,而不少运动员这一课都有所欠缺。爱护名人,爱护冠军,就要给他正确的观念,而不是把他“圈养”起来,一遇到媒体采访就反应过激。我们绝对相信孙杨本质上的善良和上进,同样希望他今后在泳池中取得佳绩。不过,处理公共关系这一块,也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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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un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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