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体育体育 > 中国足球 > 其他 > 正文

民政部警告足协有内情 受处罚企业或为福特宝

2012年09月15日23:30腾讯体育[微博]我要评论(0)
字号:T|T

腾讯体育讯 昨天,“民政部对中国足球协会作出行政处罚”的消息,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开来。民政部官网发出的公告称,中国足协存在的“将所接受的广告赞助收入纳入下属企业进行核算的行为”违规。虽然目前民政部与中国足协都没有就处罚作出进一步解释,但由于目前具有中国足协下属企业性质的公司只有福特宝公司一家,处罚所涉及的有可能正是这家所谓的中国足协全资子公司。

>>>点击查看相关新闻【民政部因广告赞助对足协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民政部发出的处罚通知这样写道,“经查,中国足协存在将所接受的广告赞助收入纳入下属企业进行核算的行为,违反了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中不得将社会团体经费与所属单位经费混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对该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该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 不过民政部并没有说明收入数额、违规操作做法等其他细节。而中国足协目前为止也没有对此作出任何官方回应。

处罚通知中提到的中国足协“下属企业”是哪家?这是消息传出后,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与中国足协“关系最亲”的只有两家公司——中超公司、福特宝公司。中超公司是一家由中国足协与各中超俱乐部联合投资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足协是公司的大股东。协会在授权给中超公司经营、开发中超联赛商务运作、品牌开发方面,有白纸黑字的契约作保障。根据约定,中超公司要将公司年收入的10%,作为授权费用上缴给中国足协,这笔钱算下来有1000万人民币左右。因此,处罚涉及到的“下属企业”绝非中超公司。

如此推算,受牵连的下属企业可能是福特宝公司。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2月韦迪为首的中国足协新任领导班子火线上任后不久,此前相当一段时间“没着没落”的“中国之队(微博)”商务开发权益突然在没有经过任何“竞标”程序的情况下被交予福特宝公司代理。当时,这一举动曾引起包括中国足协内部在内多方的质疑。有人指出,中国足协应该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中国之队”项目开发的代理企业,而福特宝“独家竞标”存有违规之嫌。不过,由于当时中国足球尚在多事之秋中,事情最终不了了之。

再往后,随着足协杯结束停摆,重燃战火,这项传统赛事的商务开发权也按照同样方式落在福特宝公司手中。来自国内足球圈的资深人士分析认为,民政部提及的中国足协的广告赞助收入,可能与“中国之队”或足协杯广告开发、经营有关。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如果福特宝仅仅是中国足协的下属企业,那么,一旦双方未通过协议约定相关商务项目的经营,那么类似“中国之队”与足协杯的商务开发权应由中国足协享有,这些项目经营开发的支出、收入都应该经过中国足协。有人甚至指出,“中国足协这样被罚,恐怕也是与此前他们的工作存管、办不分有关。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足协需要真正意义的改革,而不是流于其内部机构形式、称谓的更迭。”(思源)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zachzhang]
登录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分享至: 腾讯微博
如果你对体育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到微博反馈

企业服务

图说天下

推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