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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黄俊杰30万求照顾力帆 高健陈宏承认行贿罪

2012年04月26日08:20京华时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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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丹东专电(记者孙永军)昨天上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足协前秘书长高健、重庆力帆俱乐部前总经理陈宏对国家非工作人员行贿一案进行了审判。两人当庭认罪,承认分三次向裁判黄俊杰行贿30万元,帮助重庆力帆保级。

昨天上午8点18分,押解高健、陈宏的警车驶入丹东中院。从车窗可以看到,两人神色比较平静。从庭审情况来看,两人案情明晰、简单。上午9点,庭审在丹东中院第四法庭开始,至11点左右结束,耗时不足两小时,成为整个反赌扫黑系列案多场庭审中用时最少的一次。

据旁听该案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人士介绍,陈宏、高健曾于2009年向裁判黄俊杰行贿30万元,目的是请黄俊杰在执法比赛中给予照顾,以帮助力帆队保级。在该赛季中,重庆力帆主场战胜大连实德(微博)、广州医药两队,客场战胜成都谢菲联队,两人分三次送给黄俊杰30万元,也就是每场比赛10万元的“价码”。

在这一事件中,时任重庆力帆俱乐部总经理的陈宏是贿赂黄俊杰的主要拍板人和操作人。时任重庆足协秘书长的高健因为在圈内人脉甚广,便扮演中间人和行贿人的双重角色。黄俊杰在接受30万元行贿后,因重庆力帆在该赛季保级失败,感到“不好意思”,便退还了其中的10万元。但这10万元仍算在了高健和陈宏的行贿涉案金额中。

据该匿名人士介绍,高健和陈宏在法庭上情绪稳定,对指控没有太多异议,当庭认罪,法庭对二人认罪的态度予以认可。

■律师解析

涉案金额较少两人或可缓刑

针对高健、陈宏的案件,著名律师方正宇昨天作了解读:“考虑到涉案金额较低、当庭认罪态度良好、被羁押时间等情况,两人被判缓刑的可能性很大,也有可能当庭释放。”

高健2010年被捕,至今已被羁押近两年;陈宏2011年被捕,被羁押也有半年。参照此前已宣判的反赌案被告人刑期,方正宇分析了高健、陈宏可能面临的刑期:“许宏涛和尤可为同样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也是几十万元,最终两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两人此前被羁押,在宣判后立刻就被释放了。而且在‘行贿罪’这个问题上,我国的法律对不是特别巨大的金额及没有直接造成特别严重社会损害的犯罪,一般量刑不会太重。结合许宏涛和尤可为案,陈宏和高健获刑应该不重,而且两人此前也被羁押,被判缓刑的可能性很大。正常情况下,最后的宣判结束后,他们就可以重获自由了。”

此外方正宇还强调,黄俊杰所讲的退回10万元,法庭也会考虑量刑上稍微从轻判罚。在庭审现场最后陈诉中,两人也希望法庭能考虑到他们的认罪态度,给予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予以轻判。本报特派丹东记者孙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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