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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指控性侵惹轰动 关键“证人”已难觅踪影

2012年03月09日14:12综合新民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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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前律师海明的道歉和求饶,引出跨国天价官司一个最大的疑点——作为索赔的重要理由之一,桑兰一方所指控的“性侵”到底存不存在? 说过的话不应忘记,也不能轻易抹去,现整理出当事人前后不同的说法,通过“曾经说”和“现在说”的对比,将它的原样呈现于众。

一个想出名的律师

【他们曾经这样说】

“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桑兰17岁,帮她洗澡,并给她买文胸,你××什么行为,一个20多岁的人,干的是人事吗?你儿子用这种色情的方法,你恶心吗?你有脸说你是恩人吗?我不告死你,让你们流氓横行?让你大儿子薛伟森娶她啊?”

——桑兰经纪人黄健删掉的微博

“我们几名律师开会研究之后,觉得事态严重,立即报案。由于桑兰当时是中国体操代表团赴美比赛的成员,在美期间如果受到性骚扰,有可能触犯联邦刑法,所以,我们也向美国联邦调查局报了案。”

——海明

“性侵怎么会没有呢?海明是我的律师,我听命于他,但告谁不告谁完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和薛伟森不是恋人,就是以后我当了妈妈,也要告他。”

——桑兰

【他们后来这样说】

“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进行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是压迫他们在诉讼方面作出退让和解,由此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深表歉意。”

——海明

“海明的离开就是为了逃避rule-11动议惩罚,他之前建议告‘性侵’,确实缺乏依据。”

——黄健

“海明在我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说我当年遭到了性侵。在检察官开始问话前,我曾经一度犹豫,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案。”

——去年9月15日桑兰给法庭的证词

如果说,一桩时隔13年的索赔官司还不够吊起外界的胃口,到后来发展到对恩人一方进行“性侵”指控时,就足以令所有人震惊了。

2011年5月5日,桑兰官司中的“性侵”说正式出炉,先是经纪人黄健通过微博暗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放纵儿子猥亵桑兰,次日桑兰报案,而律师海明则大肆制造舆论,多次表示“性侵”有铁证。

知情人告诉记者,当时薛伟森跟桑兰的关系的确很好,双方还一度以“兄妹”相称,“桑兰瘫痪后行动不便,很多时候都是薛在照顾她,不可避免地会有身体接触,但两人之间最多也就是一些亲昵动作。”

既然如此,何来“性侵”的指控呢?知情人解释说,在准备打这个官司时,海明曾提出,光提索赔影响力不够大,如果报案“性侵”,会更加有轰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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