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体育体育 > 中国足球 > 国内专题 > 正文

足坛反腐案一审将判 专家析杨张恐获十年刑期

2012年02月06日08:51体坛周报我要评论(0)
字号:T|T

本报记者组沈阳报道

备受公众关注的“中国足坛反腐系列案”自去年12月底在辽宁铁岭、丹东两地第一批公审以来,由于社会影响巨大,迟迟未能一审公开宣判。与此同时,不断传来“谢亚龙、南勇案”即将公开庭审以及又有人被警方带走的消息。本报综合各方面信息,第一批案件应该会赶在2012年3月全国“两会”前进行一审宣判,最早甚至有可能在本月中旬左右。

根据目前经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所公开披露的相关案情,本报特邀请两位法律界权威专家,对第一批公开受审中的重点对象进行了量刑分析。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当属杨一民、张建强两位前足协官员及陆俊、黄俊杰等前“金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界定,杨一民、张建强两人的量刑不出意外将肯定会远远高于陆俊等黑哨。

刑法权威、湖南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马长生教授认为:“如果杨一民(涉案金额125余万)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张建强(273万)目前被起诉犯有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有可能面临1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最低不会少于10年。”

对众“黑哨”,马教授的意见是,“陆俊(81万)有可能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并处没收财产。万大雪(94万)刑期与陆俊大体相当。黄俊杰涉案金额(人民币148万、港币10万)大大超越前两者,他有可能面临10年左右有期徒刑。”

知名法律专家、曾任重庆“李庄案”辩护律师的陈有西认为:“虽然几位前足协官员受贿指控金额达到上百万元,但很多情节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受贿,因为没有明显的权钱交易,有些礼尚往来的礼卡和人情,并不符合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受贿行为。因此我看最重的量刑,也应该在10年左右。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量刑可以在一半左右。”依据陈有西律师推断,即便是涉案裁判中情节最严重的黄俊杰,量刑也不会超过10年。

此前,杨一民的辩护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杨的最终刑期会在10年左右。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全部退赃、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的被告人,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量刑推论的最大盲点也在于此,因公开披露的案情毕竟有限,“只要他们具有上述情节,可以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减轻处罚。”马教授说。

所以,最终公布的一审结果,很可能比此前推论略轻。对此陈律师表示:“我们痛恨竞技体育领域腐败,但法庭审判,还是要依据事实、根据和法律,实事求是地判处。我的判断,几名黑哨的量刑,不会像2003年判龚建平那样重。”(编者注:2003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涉案金额37万元的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但在2006年刑法大修后,足球裁判受贿被确定为商业受贿,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

至于第一批受审的王珀、许宏涛、冷波等被告人,由于外界所披露案情有限,无法进行详细量刑推论,但从目前情况看,均不太可能超越杨一民和张建强。

推荐微博

换一换
注册微博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nickelxue]
添加你对新闻的热爱  
人在热爱
登录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分享至: 腾讯微博
如果你对体育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到微博反馈

企业服务

图说天下

推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