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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明金罐被赠是关键 1点撇清所有指控

2011年12月23日10:48腾讯体育[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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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明金罐被赠是关键 1点撇清所有指控

旧报纸还原当年赠金罐事件

腾讯体育12月15日广州讯(记者 胡非文)两周前,健力宝集团首次就奥运金罐造假事件,公开通报了最新调查进展。在这份通报中,健力宝称目前在调查中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的行为。而在腾讯体育对前健力宝总裁代理律师后,他反复强调:“对于庄晓岩等奥运冠军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出具金罐来源自健力宝集团的有效证明。如不能出具有效的金罐来源证明,健力宝方面完全可以对涉嫌造假的金罐不予承认。”

目前,尽管健力宝集团同意就金罐造假一事进行调查取证,但是正如健力宝方面所强调的,鉴于金罐赠予完成的时间距今已久,整个调查取证的难度比较大。事实上,对于庄晓岩等奥运冠军来说,如何证明手中的金罐正是当年健力宝所赠予的金罐是本案的一个关键点。腾讯体育就此事对前健力宝总裁张海的代理律师徐玉发进行了采访,“任何的诉讼都离不开法律上的证据,健力宝集团完全可以以奥运金罐有被掉包为由,来拒绝对金罐造假一事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质疑金罐造假的奥运冠军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出具金罐来源自健力宝集团的有效证明。如果不能出具有效的金罐来源证明,健力宝方面完全可以对涉嫌造假的金罐不予承认。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来说,经过近20年的时间变迁,奥运冠军手中的金罐很有可能存在被仿造的可能,而这正是健力宝方面撇清干系的重要关键所在。”徐玉发说。

此外,健力宝集团虽然企业法人变更但企业仍然存在,所以仍须继续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说法,徐玉发的解释非常简单,“如果双方签订的比如说是供货合同,那么不管供货方的法人代表发生多少次更替,只要供货方这个企业仍然存在,就应该按照当时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相关事项的履行。不过,如果双方只是存在一种赠予合同的关系,那么即使是赠送方所在的企业仍然存在,也不需要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当然,除非在合理的追诉期内,受赠方对赠予方提供的赠品提出质疑,赠予方必须就此做出回应,并严格按照赠予合同中的承诺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旦诉讼时效失效后,任何的追诉都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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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inghu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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