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兢)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11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督查的情况。根据督查结果,表扬了两个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较好的项目,通报批评两个存在问题并整改不及时的项目。
11月,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分别对宝鸡、榆林等7个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
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共抽查1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包括公租房3个,廉租房7个,经济适用房5个,限价商品房3个。
根据督查结果,2个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较好的项目受到表扬,分别是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期经济适用房N1标段18#楼的经适房,安康市高新区居尚小区一标段的限价房。
被通报批评的两个项目一个是榆林市神木县西沙廉租房建设项目N10标段L3#楼的廉租房,由榆林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由榆林方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建设单位是神木县房管局。相关部门对建设、监理单位各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目前已整改。另一个是铜川市王益区兴业小区平阳花苑组团廉租房1#、2#楼的廉租房。由铜川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由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监理。建设单位是陕西豪佳兴业置业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对监理、施工单位各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目前已整改。
省住建厅要求,明年起,我省将要求各市每月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并上报。
(刘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