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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侵犯肖像权违法 我只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1年08月31日13:21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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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9日晚,新科游泳世界冠军孙杨接连发表三条微博,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领导带领去参加某企业的签约仪式,并对此表示不满。

在29日的签约活动中,孙杨和世界冠军队友赵菁(微博)及唐奕(微博)共同参加,成为某饮料外包装上的人像之一。该照片为孙杨在7月底结束的上海游泳世锦赛夺冠后所拍摄。

29日晚20时30分,孙杨在微博上表示:“不明白领导是为我好呢?真的让我静心备战奥运会?甚至不能私自接受任何采访,反正一切活动需要领导点头。本人和家长按照领导的意思严格执行。前天通知去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活动,据说是领导接见,我根本不知内情今天进去才明白是签约仪式,3元一瓶饮料已在市场销售,有我世锦赛夺冠的照片。”

当晚20时45分,孙杨发表了一条情绪更为激动的围脖,称:“太多的无奈!!!这只是其中的一件事!!! 我只想维护自己权益!最气愤的是带我去北京领导知道一切,把我当白痴一样的蒙在谷里运动员靠成绩!!!才是最终的硬道理!!不过分到底我也不会这样!!!!!!”

孙杨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有人在网上留言说,“在没得到你同意的情况下就使用你的照片做广告,这明显侵犯了你的肖像权,违法了!你可以告他们的”!还有人呼吁,“希望能正视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不应该把运动员当成赚钱的工具”。

按照孙杨的说法,此前没有人告诉他将要参加什么活动、为什么需要他周日连夜从杭州飞来北京,在参加了周一的这个活动后立马赶往首都机场返回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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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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