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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被代言炮轰游泳中心 表态:我不是白痴

2011年08月31日13:11东南快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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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孙杨连发了三条微博,称国家游泳队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某饮料公司签约,并且还使用了他世锦赛夺冠的肖像。对此,孙杨有些不满,他说,他只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1上海游泳世锦赛1500米自由泳冠军孙杨在自己的微博中爆料,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体育总局某领导带到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参加了一场签约仪式,然后成为了某饮料的代言人。

孙杨在微博中表示,自己事先并不知道参加的是签约仪式,并在微博中上传了“被代言”的饮料外包装图,包装上除了有孙杨世锦赛夺冠时的照片外,还有奥运冠军刘子歌和世锦赛冠军焦刘洋(微博)

据记者了解,孙杨所说的发布会是昨天上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美国某饮料食品集团和中国国家游泳队举行的签约仪式。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携游泳世界冠军孙杨、唐奕(微博)、赵菁(微博)到场,出席了签约仪式。

微博发出后不久,转发和评论已经过千条。随后一名参加此次签约仪式的知情人士称:“孙杨是中国游泳队成员,中国游泳队拥有集体肖像权,这家企业冠名中国游泳队,孙杨以游泳队队员的身份出席了这次签约仪式。”

因为利益

孙杨多次与国家队发生纠纷

孙杨在微博中还披露,该饮料的外包装除印有自己在上海世锦赛夺冠的照片外,还有奥运冠军刘子歌和世界冠军焦刘洋的照片。孙杨的三条微博一经发表,立即吸引了上千条评论。

这已经是孙杨第二次因为“代言”问题和国家队“闹不愉快”了。在世锦赛400米决赛的新闻发布会上,孙杨私自穿非中国游泳队赞助商品牌的衣服参加新闻发布会。而按照中国游泳队的规定,在新闻发布会上,运动员只能穿赞助商的服装,不能穿其他品牌的服装。据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孙杨的行为,游泳队内部十分生气,不过由于他是最有夺金希望的队员,所以只是在内部对他的行为进行了警告。“自从孙杨成名之后,孙杨母亲以经纪人身份,私下和孙杨与这家品牌公司签订了合同,其实这样的行为是不合国家队规定的。”当时这名知情人透露。

●微博摘录

“不明白领导是为我好吗?真让我静心备战奥运会?甚至不能私自接受采访,反正一切活动需领导点头,本人和家长按领导意思执行,前天被通知去北京参加活动,据说是领导接见,今天才明白是签约仪式,3元一瓶的饮料已在市场销售,有我世锦赛夺冠的照片。两天没训练。”

“太多的无奈,被代言只是其中之一,只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气愤的是带我去北京,领导知道一切,把我当白痴一样地蒙在鼓里,运动员靠成绩才是最终的硬道理!不过分到底,我也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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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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