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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修堂:孙杨有义务配合国家队 签约属集体行为

2011年08月31日10:59人民网-人民日报 周欣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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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游泳世界冠军孙杨29日晚发出微博,就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领导带去参加某企业的签约仪式表示不满。对此,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表示,孙杨可能对这项活动有所误解,因为国家队签约属于集体行为,是为了谋求自身更好的发展,孙杨有义务配合国家队参加签约仪式。

在29日的签约活动中,孙杨和世界冠军队友赵菁(微博)及唐奕(微博)共同参加,成为某饮料外包装上的人像之一。该照片为孙杨在7月底结束的上海游泳世锦赛夺冠后所拍摄。

尚修堂说,目前在中国,大多数项目和运动员都是依靠国家资金支持的,从训练到比赛乃至出国训练经费等,都是由国家负担。“如果没有来自社会的赞助,游泳队每年哪里有那么多钱支付运动员出国训练,吃、住、行以及场租费用和外国教练的工资?每年至少600万元,光靠总局和中心自己的力量是难以承受的。因此,运动员有义务配合国家队参加相应的社会活动和签约活动”。

“按照我国的运动员培养体制,运动员不需自掏腰包,训练和比赛经费全由国家负担,孙杨从小训练到现在都是如此;他也是出国训练的受益者,所以他和其他几名队员代表中国游泳队参加签约仪式是很正常的,这是为了中国游泳的整体发展”。

尚修堂表示,国家游泳队意识到明星运动员商业开发管理的重要性,并且有明确规定,即运动员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队,不允许个人单独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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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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