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特约记者艾萌报道 迟则生变,国际篮联(FIBA)对NBA(微博)有合同在身球员去他国联赛打球一事的态度,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当地时间7月29日,FIBA秘书长帕特里克·鲍曼正式对外发表声明,表示同意合同未到期的NBA球员在停摆期间赴海外打球。这和一周前西班牙媒体爆出的“FIBA封杀NBA”态度截然相反。但是,这并不代表NBA球员自此可以放心去赚欧元和人民币,FIBA声明看似是通行令,其实另有玄机。
迟到声明变立场
如不是《阿斯报》此前爆料,FIBA此时的表态不至于引起太大关注。虽然其规则上写着“有合同的球员不能与其他球队签约”,“FIBA下属各国篮协严禁重复注册”这样的条款,但过去这些年NBA球员海外淘金常有压线违规行为,如拿着NBA的报价合同依然和他国球队签约。但《阿斯报》的报道称,FIBA将禁止有NBA球员与欧洲球队签短约,即合同中不能包含“NBA停摆结束球员可跳出合同”的特别条款。
最初的报道中,FIBA本该在上上周就会表明己方的态度,但公开声明直到上周五才姗姗来迟,且立场与此前的报道截然相反。“任何球员都希望得到打球的机会,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对此是完全支持的,球员们该拥有这样的权利,”鲍曼在声明中如是说,当然他也表达了对NBA的敬意,“作为世界篮球管理机构,我们希望NBA的劳资纠纷能够尽快解决,下赛季赛事能尽快恢复。不管外界对停摆的质疑有多大,我们很高兴看到2012年奥运会的资格赛,国家队中会有更多NBA球星参加。”
FIBA这一声明无疑宣告,德隆和土耳其贝西克塔斯的签约完全合法有效,NBA球员和他国联赛球队谈判时无需再有法理上的顾虑。因此,如果停摆迟迟不见收场,科比、霍华德这些球星去海外淘金也是很有可能的。
赦令并非人人领情
对于那些期待招徕大牌球星提升球队实力及人气的球队而言,FIBA声明无疑是天大的喜讯;但是,这并不代表NBA球员可以就此高枕无忧。FIBA的限制条款,也不止“NBA停摆结束后球员必须返回NBA”这一个。
和那些代表国家队出战洲际赛,争夺伦敦奥运会入场券的球员一样,有合同在身又与其他球队签约的球员同样面临着保险问题。如果他们在这段时间受伤,影响到回头打NBA,这个损失NBA球队肯定不会买单。而FIBA此次同时表示,将由签约的球队和球员自行商讨责任归属,FIBA不做硬性规定。那意味着,要么球员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要么与其签约的球队为其购买保险,而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另外,对NBA球星打短工持消极态度的联盟也并非没有。如刚刚否决了新赛季集中选外援的CBA,据传中国篮协管理层正在商讨,颁令禁止NBA球员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行为。有可能在新赛季外援政策中,会新增“NBA球员到CBA打球必须打满整个赛季,CBA球队和外援签订的合同中不能出现‘NBA停摆结束后自动解除CBA合同’条款”这样的内容。此外,中国篮协还可能规定一支CBA球队只能签一个NBA现役球员。
很显然,CBA如果真出台这样的条例,球队将无法引进NBA大牌球星。但中国篮协的态度与此前FIBA部分官员不谋而合:如果球星们抱着“赚完外快就撤”的心理,指望他们像马布里那样扎根中国,提携本土球员是不现实的。NBA球星来的越多,走时的问题也就越多。只是,中国球迷亲眼看NBA巨星打比赛的愿望,又要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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