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女子足球甲组预赛大连队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参赛运动队:
2011年5月6日,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女子足球甲组预赛(杭州赛区)大连队与杭州队的比赛在杭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及录像,在比赛进行到第67分钟时,大连队5号运动员崔燕因犯规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第88分钟时,大连队犯规,引起双方队员争执,大连队5号运动员崔燕从休息室冲入场内,追打杭州队运动员,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停止大连队5号运动员崔燕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六场。
望各参赛运动队从端正行业风气,重塑中国足球形象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教育和管理,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共同努力,确保足球比赛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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