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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注册“中超”商标 足协状告商评委

2011年03月29日16:07京华时报孙思娅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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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天津球迷周军在酒精类别注册“中超”商标的行为,惹恼了中国足球协会。足协为抢回商标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周军则作为第三人被卷入了诉讼。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球迷自称正中下怀

上午9点,周军和弟弟周辉及律师程新霞来到法院。周军告诉记者,虽然商标是用他的名字注册的,但是实际上想要注册“中超”商标的是自己的弟弟周辉,准备在法庭上舌战中国足协的也是他的弟弟周辉。之所以用周军的名字注册商标,理由仅仅是因为周辉那天出门匆忙未带身份证。

周辉1971年出生在天津,现在经营医疗器械方面的生意,并准备进军啤酒业。见到记者后,周辉将一封“致媒体公开信”拿了出来,这是周辉在开庭前写好的。周辉在信中说,“中超商标证书本身只是最烂的一张纸而已,其代表意义,黑、赌、假、腐……等等负面的东西”,此案实际是其公司“2011年商业品牌围猎计划的开端”,“中国足协的主动参与将引爆加速整个商业计划的实施”。周辉口中的商业计划是指,他准备设计和生产“中超”商标的啤酒,他认为中国足协的起诉,恰恰是在帮助他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周辉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叠商标证书称,除“中超”外,周辉还注册了包括“英超”、“意甲”等欧洲五大联赛的足球赛事商标,以及“甲A”、“甲B”等商标。周辉说,他已设计完成以“英超”等五大联赛为商标的啤酒,并准备投入生产,“试想一下,球迷坐在电视机前看着英超联赛,手里拿着英超啤酒,这是什么感觉”。至于“中超”品牌的啤酒设计和生产,周辉表示,由于现在存在纠纷,为稳妥起见,目前他还没有着手进行。

周辉告诉记者,目前中国足协并未私下与其协商转让事宜,“他们如果能把自己的形象弄好,叫我(把商标)白送给他们都成,否则给我多少钱也不卖”。周辉一边说,一边从资料袋里拿出他申请注册“中超”商标时的文件,他指着材料上两个大字“中超”说,“就是因为足协告了我,所以虽然已经注册成功,但是我到现在也没拿到证书”。

足协起诉信心十足

足协指责周氏兄弟注册“中超”是恶意抢注,而且有伤风化,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足协方面说,“中超”是足协所创办的“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简称,是足协独创的,也是足协在先使用的。早在2001年1月13日,他们便提出了“中超”的概念。同年11月17日,在上海召开了中超方案讨论会,2002年2月24日,在联赛工作会议上又提出了中超筹备方案,但周氏兄弟是2002年11月才申请注册商标的。

足协方面说,目前广大消费者已经将“中超”商标默认为是足协所特有的,只要看到“中超”字样,消费者就会放心享受和购买相关的服务和商品。如果周氏兄弟的服务和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一定会迁怒到足协。足协因此要求商评委撤销该商标,有关律师信心十足地表示:“拿回中超商标问题不大。”

商评委挺周氏兄弟

起诉前,足协曾先向商评委提出了对“中超”商标的异议,要求商评委进行复审。去年5月31日,商评委做出了“复审理由不成立”的决定。

商评委认为,由于足协提交的证据,或是不能证明足协已经使用“中超”商标,或是晚于周氏兄弟申请商标的日期,因而周氏兄弟的商标并没有侵犯足协的在先权利,也没有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足协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外商评委还指出,足协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周氏兄弟注册的“中超”商标使用在商品上,会产生有害于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后果。

周氏兄弟对此说,他们在注册商标时,并不知道足协正在酝酿改名。他们当时注册“中超”的本意是“中兴”和“超能”。此外周氏兄弟还提出,“中超”并非足协独创,目前有60多家公司在不同类别中注册了“中超”商标,其中最早的一家是1996年的电缆厂。目前足协已经在未被他人注册的26个类别中注册了“中超”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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