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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律师认定:南勇三人现在可称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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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有关司法程序,“传讯”极限不超过48小时,根据调查所获事实,之后要么放人,要么被依法刑拘,而南勇等人已“到案”快一周了,先在称‘三巨头’为犯罪嫌疑人,应该没什么问题。

国家体育总局1月22日上午宣布,免去南勇足管中心党委书记及主任、免去杨一民足管中心副主任职务。有喜欢较真的朋友质疑说:被免职也不能肯定说南勇、杨一民就“有罪”,他们不是正在被“公安机关依法传讯到案调查”吗?

让我们回顾一下前天新华社播报这一新闻的电稿,他们的统一口径是——“为查清利用商业贿赂非法操纵国内足球联赛和赌球的几起重点案件事实,近日,辽宁公安机关专案组依法传讯了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原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到案接受调查。”

权威媒体的用语就是规范、专业,为搞清楚足协“三巨头”目前究竟是何处境,我们特地请教了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多位律师看过新华社的用语后一致认为:被“传讯”,意味着上述人士肯定是有关假赌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或犯罪嫌疑人,而“接受调查”,更证明“利用商业贿赂非法操纵国内足球联赛和赌球的几起重点案件”恰恰与他们本人有关。而他们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无外是收受贿赂,从而在赛前安排裁判等关键人选、赛后对问题视而不见等提供帮助,说白了,就是涉嫌充当保护伞。

而且律师们凭着职业敏感就敢断定,“三巨头”惹上的事情小不了。他们认为,公安机关办案绝不是在炮制娱乐新闻,因此,中国足协掌握最大实权的两位副主席同时“接受调查”这种眼球效应和影响力绝非小可,一定是建立在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事实之上的。按有关司法程序,“传讯”极限不超过48小时,根据调查所获事实,之后要么放人,要么被依法刑拘。事实上,南勇等人已“到案”快一周了,国家体育总局1月22日干脆对他们作出了免职决定,这证明南、杨等人短时间内“出不来”。当然,刑拘不等于判定有罪,如果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自当无罪释放。“不过现在称‘三巨头’为犯罪嫌疑人,应该没什么问题。”

[责任编辑:nickel 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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