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龚建平:第一黑哨警示后人
2001年4月21日,龚建平在杭州黄龙体育场执法浙江绿城队和天津立飞队的比赛,当天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2万元;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在杭州黄龙体育场执法浙江绿城队和厦门红狮队的比赛,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2000年至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B组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经法院判决,判处龚建平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后龚建平死在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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